2006年胡潤百富榜內地首富、玖龍紙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張茵,今年作為連任的全國政協委員來到北京。此間媒體報道,她準備向大會遞交要求《勞動合同法》取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降低富人稅負、鼓勵企業進口先進節能環保設備的三份提案。消息一出,便遭到網友激烈炮轟。比較引人注目的觀點是,張茵作為全國政協委員參政議政,在政協會議上應該是一個“政治人”角色,而不能是一個依然以追求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作為唯一目標的“經濟人”角色,政協委員的“經濟人”角色要不得。更有人認為,“取消無限期合同”體現富人社會責任困乏的“強勢心態”,張茵應和廣大勞動者站在同一個利益共同體中,否則就別遞交這個提案。
不錯,張茵是企業主,也是富人,同時更是政協委員,她的提案是站在資方利益上說話。政協委員應該是什么角色?《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密切聯系各方面人士,反映他們及其所聯系的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經濟界委員可以議房價,文藝界委員可以議表演,企業界委員當然可以議《勞動合同法》以及稅負。政協委員是作為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和無黨派人士的代表,以及臺灣同胞、港澳同胞、歸國僑胞的代表和特邀人士參加人民政協的,張茵站從自身及本群體利益的角度反映意見和要求,有什么不可以嗎?
當然,我不是企業主,更不是富人,也不贊同張茵的提案。但無論如何,政協會議是一個廣開言路的地方,各種意見都可以充分發表。至于意見正確不正確,可行不可行,那是另外一回事——畢竟,政協提案不是國家法律。有人說,一個合格的政協委員,決不能只從自身利益出發說話,更要有勇氣站在本界別的對立面來換位思考和自我剖析。果真那樣,自然是善莫大焉。但是,我們能夠設想連自身利益訴求都不能充分表達的委員,真的可以充分表達對立面的利益訴求嗎?我們實在沒有必要、也不應該苛求政協委員面面俱到——畢竟,政協委員也不是政府官員。
竊以為,評價政協委員說話,應當基于這樣一種認識:政協會議作為參政議政的平臺,各個階層都有平等的表達權。所謂民主,就是建立在各階層利益充分表達基礎上的博弈。就張茵的提案來講,資方張茵有提出“取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而勞方也有提出“必須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富人張茵有提出“降低富人稅負”的權利,而窮人階層也有提出“提高富人稅負”或“降低窮人稅負”的權利。各階層利益訴求博弈的結果,才能最終表現為國家意志。
只不過,現今參政議政平臺上的缺陷和不足,是各種利益表達的不對稱。也正因為如此,改善和優化政協委員結構、科學設置委員構成比例、增強委員“代表性”的訴求才一天比一天強烈——然而這又何嘗不是表達進步與民主的體現,何嘗不是一種博弈呢?張茵提案所以遭網友激烈炮轟,很大程度上是民意焦慮于政協會議上強勢與弱勢意見表達的不對稱。但尊重基于本階層利益的意見表達應是雙向的——我們可以對張茵提案激烈炮轟,也是情同此理。“我雖然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表達的權利”——這樣看,張茵作為政協委員的“經濟人”角色有何“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