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展改革委10月14日對新出臺的《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文化創意產業若干政策》進行解讀,這一有針對性的16條政策將在放寬準入、簡化審批、創新投融資等方面,努力打破阻礙民間投資進入文化創意產業的“玻璃門”“彈簧門”。
其中包括放寬市場準入,重點鼓勵民營資本投資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化藝術等文化主導行業,發展內容創作、交易傳播等重要環節,引導民間資本在設計服務、廣告會展、動漫網游等創意主體行業規模化發展、品牌化運營;加強政府服務保障,簡化行政審批程序,統籌100億元文化創新發展專項資金,采取獎勵、貼息、參與文化創意產業基金設立、采購文化產品與服務等方式,支持民營文化創意企業發展;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家級、市級重大項目建設和運營,鼓勵民間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文化企事業單位轉企改制。
此外,鼓勵民間資本新(配)建文化設施,支持民間資本建設集多主題文化娛樂、商業于一體,聚觀演、購書、健身、藝術品展示與交易等多種功能的文化消費綜合體;鼓勵并引導文化核心要素向園區集聚,支持行業協會、重大文化功能性項目、領軍型民營文化創意企業集團等在國家(市)級園區落地;鼓勵民營文化創意企業走出去,加大國際市場拓展資金扶持和文化產品出口獎勵力度,支持民營企業收購國際戰略性投資項目,購置海外文化資產、經營資質和品牌資源。